关于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制度人员进行严处的情况通报
发布时间:2020-02-27 08:52:31 作者: 来源:
关于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制度人员
进行严处的情况通报
各单位、各部室: 2月25日,浒坑钨业有限公司开出第一份疫情防控处罚通知单,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制度的员工曾某某予以严处。 2020年2月24日晚上20:00左右,温洲东大工程队员工曾某某,拒不听从单位和工程队关于暂缓返矿的指令,在单位、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劝阻的情况下,仍强行擅自从省内新冠肺炎严重疫区新余市返矿,严重扰乱了浒坑矿区的疫情防控秩序,违反了《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复工复产返岗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办法》(赣钨人字[2020]12号)第二款之规定,给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负面影响。依据浒钨安字[2020]11号《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奖惩暂行办法》文件第六条规定,责令温洲东大工程队从即日起解除其用工协议;责令曾某某居家隔离14天,经检测身体健康并经地方相关部门同意后,方可解除隔离。 为进一步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,警示全司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,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,现对曾某某的行为和处理予以全公司通报。同时,责成温洲东大工程队负责做好其居家隔离期间的管控;指定专人负责采用视频监测等方式,做好其每日两次体温检测,留好视频记录和登记台帐;安排专人对其必要生活物资进行代买送至其家门口。如曾某某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,移交公安派出所,及时依法查处。 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。望各单位、各部室和全体员工深刻汲取教训,真正警醒起来,引以为戒、举一反三,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制度和规定,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,确保浒坑矿区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。
浒坑钨业有限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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